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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不得減少體育活動規(guī)避運動風險

更新:2024年08月19日 17:43 大學路

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學校不得減少體育活動規(guī)避運動風險相關內(nèi)容,希望能幫助到大家,一起來看下吧。學校不得減少體育活動規(guī)避運動風險

5月28日訊 教育部近日印發(fā)《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暫行辦法》,規(guī)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,預防和避免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的發(fā)生,但不得以減少體育活動的做法規(guī)避體育運動風險。該《辦法》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。

  《辦法》要求,學校應建立校內(nèi)多部門協(xié)調配合、師生員工共同參與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,制訂風險防控制度和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。

  《辦法》強調,學校應按規(guī)定安排學生健康體檢,建立學生健康檔案,并納入學籍檔案管理。對不適合參與體育課或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的體育鍛煉的學生,學校和教師應減少或免除其體育活動。

  根據(jù)《辦法》,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健全學生體育運動意外傷害保險機制,通過購*校方責任保險、鼓勵家長或者監(jiān)護人自愿為學生購*意外傷害保險等方式,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管理和轉移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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