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堅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的原則;2、達到省定投檔線后,依據分數優(yōu)先的原則擇優(yōu)錄取第一志愿考生,一志愿不足時錄取征集志愿考生;3、進檔考生依據其志愿分專業(yè),根據省招委相關文件精神,對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進行適當調劑;4、對符合各省照顧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檔考生根據各省統(tǒng)一政策執(zhí)行,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;5、男、女比例不限;6、考生語種不限。入學后外語公共課為英語。不要求口試。7、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,執(zhí)行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。